| 2005 年 8 月 10 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正式挂牌成立。上海总部职能目标定位是要建成总行公开市场操作的平台、金融市场运行监测的平台、对外交往的重要窗口和一部分金融服务与研究开发中心。
上海总部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领导和授权下开展工作,主要承担部分中央银行业务的具体操作职责,同时履行一定的管理职能。承担的主要职责有:根据总行提出的操作目标,组织实施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承办在上海的商业银行及票据专营机构再贴现业务;管理银行间市场,跟踪金融市场发展,研究并引导金融产品的创新;负责对区域性金融稳定和涉外金融安全的评估;负责有关金融市场数据的采集、汇总和分析;围绕货币政策操作、金融市场发展、金融中心建设等开展专题研究;负责有关区域金融交流与合作工作,承办有关国际金融业务;承担国家部分外汇储备的经营和黄金储备经营管理工作;承担上海地区人民银行有关业务的工作等。
同时,上海总部承担的管理职能包括对现有上海分行辖区内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管理,以及人民银行部分驻上海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和协调。直接管理的单位包括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中国人民银行数据处理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服务中心等。协调管理的单位是中国银联和上海黄金交易所。
为了保持现有上海分行所办理业务的连续性,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的牌子继续保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