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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外商关注的部分专题

12 .洋山深水港、保税港

12 . 2 保税港政策

12 . 2 . 1 基本情况

洋山保税港区经国务院批准设立, 2005 年 12 月 10 日,在洋山深水港开港的同时正式启用。

洋山保税港区由小洋山港口区域、芦潮港陆上区域和连接小洋山岛与陆地的东海大桥组成。规划面积 8 . 14 平方公里,首期封关运作面积为 7 . 2 平方公里。它是我国第一个保税港区,也是实行港口和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功能合一的运作模式创新区。保税港区的小洋山港口区域,目前封关面积为 2 . 14 平方公里,也是集装箱深水港码头作业区域。

保税港区陆域部分,目前封关 5 平方公里,紧邻临港新城主城区和临港重装备产业区。主要规划开发和建设查验区、港口辅助区、仓储配送区、集拼中转区、加工制造区、商贸展示区等功能区域,将逐步形成集装箱港口增值、进出口贸易、加工制造、保税物流、采购配送、航运服务等产业和服务功能。区域周围还有临港非保税物流园区、铁路中心编组站、集装箱内河转运区、危险品仓储区等其他物流运作区。

12 . 2 . 2 政策叠加

洋山保税港区除集装箱枢纽港口的基本功能外,目前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和保税物流园区所施行的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收等方面的政策,在保税港区都有效,即“三合一”叠加政策。主要包括:境外货物人港区保税;国内货物人港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区内企业之间货物交易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实行相对宽松的外汇管理;实施便捷的口岸通关措施。

“三合一”叠加政策使保税港区成为国内在优惠性、开放性和便利性方面与特殊经济区域国际惯例最为接近的区域。主要体现在:

( 1 )具有口岸功能。由洋山海关一个海关对区域实施监管。避免了由于口岸与区域分离、港口与区域分离,出人保税区和保税物流园区的集装箱货物需由港口海关和保税区海关两个海关监管所带来的监管程序和物流环节增加的不便,提高了集装箱物流的通关效率。

( 2 )业务领域广阔。可开展集装箱装卸、拆拼、中转以及仓储物流、加工制造等多种业务,区域功能综合性更强。避免了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等功能定位单一造成人区企业在业务运作方面的限制,提高了区域对设立采购中心、配送中心、营销中心、研发中心等产业链综合型、整合型企业的吸引力。

( 3 )货物人港区退税。出口货物和人区加工的料件一进人保税港区就可以办理退税,大大简化了退税程序、缩短了退税时限。

洋山深水港区与洋山保税港区两者互为依托、相辅相成,大大提升了航运基础设施的能级,显著增强了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集聚辐射和国际中转功能。

12 . 2 . 3 产业发展导向

洋山保税港区重点发展的产业和功能有以下 10 个方面。

( 1 )集装箱装卸运输。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在保税港区开展国际船舶运输、国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管理、国际海运货物装卸、国际海运货物仓储、无船承运、海运集装箱堆场业务。
( 2 )集装箱口岸增值业务。取得港口主管部门许可的保税港区企业,可以在保税港区开展集装箱装卸、堆放、集装箱拆拼箱中转、集装箱整箱中转、集装箱运输和多式联运,以及提供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等业务。
( 3 )采购和配送。保税港区企业可以在区内设立国际采购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分拨中心,开展面向国内和境外的商品采购、货物国际分拨、货物运输、物流配送等业务。鼓励保税港区企业发展国际物流运营中心等业务。
( 4 )仓储和商业性加工。保税港区企业可以在区内从事仓库设施的投资、建设、租赁等业务。可以从事商品的保税存放。鼓励发展境内外期货商品的仓储和交割业务。保税港区企业可以对区内存储的货物进行分级、包装、挑选、分类、分装、包装、挑选、贴商标、刷头、刷贴标志等商业性加工。
( 5 )贸易。区内企业可以自由从事保税港区与境外之间、保税港区内的贸易,鼓励开展转口贸易。企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可以从事商品进出口贸易、分销等业务。
( 6 )展示交易。区内企业可以设立商品交易市场、分销中心,举办商品展示会,从事境外商品和非保税港区商品的展示、展览、交易以及相关咨询代理、技术培训和物流服务等业务。鼓励发展大宗商品的国际交易中心业务。
( 7 )加工制造。可以开展加工制造、再制造、保税维修、检测以及产品研发中心等业务。重点引进和发展机电仪器、 IT 产品、汽车零部件、精细化工、高档消费品等加工制造项目。符合海关有关规定并事先经批准的,保税港区企业可以将境外运人的材料委托非保税港区企业加工,或接受非保税港区企业的委托进行加工业务。
( 8 )金融。国内外金融机构可以在保税港区内设立经营性分支机构,经营有关金融业务。经批准的保税港区外资银行可以经营人民币业务。经批准的保税港区中外资金融机构可以经营离岸金融、境外融资、对外担保和其他特许业务。鼓励保税港区金融机构发展物流银行等融资业务。
( 9 )科技产品创新开发。鼓励企业在区内从事产品与技术研发、数据处理、软件开发等业务,发展自主创新和高科技创业项目。
( 10 )航运物流等服务。鼓励在保税港区开展报关报检、货运代理、船舶代理、理货、货运保险、船舶保险等航运物流服务业务以及设备租赁等其他服务。

12 . 2 . 4 服务举措

设立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代表政府负责保税港区的日常事务管理,协调保税港区有关政策的落实。海关、出人境检验检疫、港口、海事、边检、公安等部门已经在保税港区设立分支机构,相应的办事大厅或窗口都已正常开展服务,并分别采取了优化服务的举措。税务分局已经人驻,工商、外汇管理部门的办事机构正在筹建之中。

2006 年 5 月 10 日起,在洋山深水港,沿海中转和国际中转的集装箱轮装卸费下调 20 %、长江中转集装箱轮装卸费优惠 50 %、国际集装箱中转则免收穿梭巴士的装卸费,在外高桥和洋山之间实施两靠的船舶只收一次移泊费和引航拖带费,这 4 项优惠措施将使船公司在洋山港的码头费用下降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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