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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鼓勵和吸引加工貿易向閔行出口加工區集中,國家相繼製定出了一系列相關扶持政策。 |
| 1、進口免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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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所需的機器、設備、模具、維修用零配件,基礎設施建設所需的機器、設備、建設用基建物資,自用辦公用品,免征海關關稅和進口環節稅。 | |
| 2、入區退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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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陸境內的區外企業貨物出口到區內可享受有關增值稅出口退稅的優惠,從區外入區的國產機器、設備、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裝物料,合理數量的建築材料等,按出口辦理退稅。 | |
| 3、進料保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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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出口產品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裝物件及消耗性材料全額保稅。 | |
| 4、出口免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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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複出口的產品免稅。 | |
| 5、出口加工區之間的進口貨物免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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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區與加工區之間產品、原材料、機器設備等進出貨物免稅。 | |
| 6、外匯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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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內貨物銷往境外不需辦理出口收匯核銷手續;向境外支付不需辦理進口付匯核銷手續。 | |
| 7、配額許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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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可以在加工區和其他國家之間自由進出。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不需配額和許可證。 | |
| 在目前國家逐步降低出口退稅的情況下,閔行出口加工區的設立對地方外向型經濟總量增長的同時減輕和緩解地方財政補貼壓力更具有重要的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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